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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与盾的较量 究竟是“互联网+”之矛锋利还是“互联网-”
来源网络      作者:拾牛网络      时间:2015-08-07

如今沸腾的“互联网+”这个名词源于两年前马化腾在众安保险开业仪式上的发言:“互联网加一个传统行业,意味着什么呢?其实是代表了一种能力,或者是一种外在资源和环境,对这个行业的一种提升。”

但在那年,马云的“互联网金融”引起的争议更大,与同期“余额宝”的高歌猛进之相比,马化腾提出的“互联网+”更像是一种对互联网外世界的试探。

直到两年后,作为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大会提出的四个建议之一,“互联网+”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引述后——“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才正式为大众熟知。

起先,“互联网+”只是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个小伙伴的“摸着石头过河”,但在国家战略意志的刷新下,所有以往还踯躅在互联网门外,苦苦思索到底什么是互联网思维的人们,已争先恐后地一头挤进圈内,一个前所未有的改革时代开启了。

如同上个世纪改革风暴中的深圳一样,机遇永远与风险同行。互联网的跨地域性,也使得本次改革虽然不真正拥有一方“深圳”实土,但在其对每个行业的攻坚时,该行业都会进入“深圳化”状态,这是由互联网企业当今的垂直性决定的。

其核心是创新。换句话说,当创新开始改变行业时,受其影响的每个城市的该行业都会拥有“深圳”式的机遇,也同时拥有“深圳”式的问题。

这无疑首先会带来矛盾,因为创新是不可控的,无法保证能够一下子多点开花,兼顾所有行业。所以,当“互联网+”选择以一种急迫的速率改变行业、融入城市生态圈时,它既是创新者,又是破坏者。

以往简单去评价做得好与不好的评定标准,已不适应新的形势,难度在于在这种局面下管窥全局的得失。那么,新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又该如何让“互联网+”从一次次风波中解放出来,从而释放更多动能?想要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看,单将焦点放在“互联网+”上是不够的,还需要正视隐藏在“+”身后的“-”。

“互联网-”代表着互联网下真实社会长久运行的现状,是一种反应缓慢的亚常态,它与“互联网+”期望中的高速率截然相反,却与当前运行的法令政策息息相关。简单点来理解,它属于现实规则下的传统行业,是一部分人的饭碗。如果将“互联网+”视为新,那么将“互联网-”看作旧,在当下并不为过。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目前曝露在人们视角中的,就是冰与火。

1、是融化寒冰,还是星火熄灭

这种冰与火的状态,已从各地接连曝出的出租车与专车、监管部门与专车之间的冲突中显露无疑。

6月15日,湖北武汉汉阳区运输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在钟家村铜锣湾广场附近查处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专车”,随后上百名专车司机赶到现场,引发大量市民围观,导致钟家村道路严重堵塞。警方接警后赶赴现场处置,特警出动维持秩序。

类似的冲突,并不仅发生在中国。

6月16日,法国巴黎的出租车司机与优步(Uber)专车司机发生冲突,出租车司机向专车投掷石头,最后防暴警察出动才得以制止事端。

作为全球叫车服务的鼻祖,Uber几乎在其开展业务的所有城市都上演着类似的剧情,在快速低价扩张的过程中,收获了更多来自出租车司机的抗议,巴黎专车司机与出租车司机的冲突只是离我们时间最近的一起。

但在几乎全球国家力量的围追堵截下,截至目前,在37个国家的128个城市,通过与出租车牌照方抗衡,“5岁”的Uber在今年(2015)的估值已达到500亿美元,这不得不说是个令人惊讶的数字。

而与国内叫车软件——滴滴、快的、易到所不同的是,Uber拥有更加灵活的动态定价系统,通过软件收集的交通数据,在需求量大的时候提高价格,鼓励更多司机出行,在需求量少的情况则降低价格,鼓励更多乘客叫车。

如果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租车这个行业,那么Uber及其他叫车软件所做的,基本就是对未来智慧出行的一种实现。这种假设还有一个对立版本,如果没有叫车软件的出现,那么在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以及乘客中横比,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遗憾的是,物理世界里两者假设皆无,惟一可以肯定的是,专车司机的数量追赶上出租车司机的数量,这只是时间问题。

一面是未来式的开端,一面是难以割舍的垄断,而这种势成冰火的“互联网+”与“互联网-”,同样不是监管方希望看到的局面。最后到底是寒冰融尽,还是星火熄灭,或还有最不太可能出现的皆大欢喜,三者角力的结果如何,注定需要时间。

2、往前“+”一步是格局,往后“-”一步是利润

移动互联之前,中文互联网的层次感是清晰的,BAT作为第一集团,润物细无声,难以撼动,无法替代。而在BAT之外,无法产生真正意义上第二集团或皆可统称为第二集团的原因有两点,其一,BAT之外的竞争,无法绕过BAT提供的服务;其二,BAT不仅直接参与几乎所有第二集团热点领域的竞争,其三者之间也在发展方向也在一定风格边界下,大体趋同,相互交叉。因此,这个阶段的互联网思维约等于BAT的思维,这种说法是不为过的。

移动互联之中,这种清晰的层次感虽一度变得模糊,主要原因是终端设备制造商取得骄人的战绩——小米的横空出世对于第二集团具有特别的意义,它改变了消费者对国产品牌的认识,重新定义了互联网制造与销售手机的模式。

2015年1月,小米公司第五轮融资创下了中国企业私募股权融资估值之最——450亿美元,这相当于三个联想集团的股票总市值。仅从估值上看,与Uber同年(5岁)小米已经是第二集团中的第一名,紧紧地跟在BAT之后。

但目前成绩位居“年级第四、班级第一”的小米,短板同样明显,勿论效果,小米模式中优质部分始终是可以被复制的,横向竞争者只会越来越多。况且,如果没有关键性的创新,那么对雷军而言,现在更需要的是时间去消化和巩固已占有的领域,否则,仅仅依靠粉丝经济,高歌已难换来猛进,更无法使现在的小米跻身第一集团。

客厅战役又被称为“第三块屏幕”的战役,也就是围绕智能电视建立的智能家庭远景,被誉为下一个互联网服务业的金矿,是血统纯正的“互联网+”延伸。目前为止,突破点究竟在大家电,还是在其他可穿戴设备,尚不得而知。但若是手中掌握了一块更大的屏幕渠道,无疑胜算更大。只是,战略布局通常都是阳谋——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意味着你的竞争对手同样也是这样想的。打通屏幕与内容之间的障碍,往前加一步是格局,往后减一步是利润的道理,不论对谁都是难以抵抗的诱惑。

由此带来的短兵交接,注定火光四射。可以断言,小米与乐视之间正在进行的内容正统“互撕”(6月10日,小米董事长雷军在发布会上晒小米电视成绩单时,直接把乐视作为靶子,声称小米电视内容比友商多一倍,从而引发两者之间的“骂战”),只是一个开始。而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只是像两家合开了一场媒体通告会——甲证明了自己可以进入乙的领域,乙证明了自己同样可以进入甲的地盘。

同时,这又是一场双方皆巧妙避开监管方“霉头”的牢骚会。在各类解读之中,不仅是小米与乐视的观点经不住再三推敲,连来自广电总局的181号文、204文也被广泛质疑是否具备法律依据。对此我的看法是,既然选择了当下表达态度的方式,那么反映的就是现在互联网企业对于改革内容准入及审批制度的需求力度。

3、致创新者与实践者

互联网企业之所以“折腾”无极限,实属科技行业特性所致。想想雅虎,想想诺基亚,再想想最终拥抱互联网式再次创业的微软,都说明了在这个行业里——进,未必有明显的效果,但不进,则必退。

今时今日的创业环境与以往已大不相同,不变的是前边依然有聪明的对手,后面同样可能仍旧会有几个无能的“同伴”,但只有同时与两者进行搏斗,才能产生最后众望所归的创新。哪怕会有更多“互联网-”显露出来,“互联网+”也始终大有可为,这仍然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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